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内容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制定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法律客观:《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法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2...
『One』, ”将第十五条改为第〖Fourteen〗、 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Two』, 符合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子女的,当事人可以享有相应的奖励补助,以及社会保障。
『Three』, 天津2021年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1995修正)
『One』, 第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各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Two』,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夫妻,双方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由旗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生育证》。
『Three』, 法律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
『Four』, 正常产假98天,比较多 可休128天。法律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公民比法定结婚年龄晚3年以上的初婚者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结婚年龄晚4年以上的初育者是晚育。
内蒙古婚假有多少天啊
『One』, 法律主观:内蒙古产假158天,婚假15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取消晚婚假,增加15天婚假,增加后婚假18天。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产假增加60天,明确为158天,男性护理假给予25天。
『Two』,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定》,婚假为3天,夫妻双方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并且结婚满1年可享受7天婚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定》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的婚假标准为3天。
『Three』, 国家规定的婚假为3天,但各地地方法规有些对婚假做了延长或增加,内蒙古的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15天,一共18天婚假。
『Fou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结婚可以享受婚假,婚假的天数为3天。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规定女职工结婚的婚假天数为18天,单位只给了7天,那么单位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Five』, 内蒙古的婚假为18天。 国家规定的婚假为3天,但各地地方法规有些对婚假做了延长或增加,内蒙古的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15天,一共18天婚假。